结合学院实验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本中心)的教学安排和科研支撑两项核心任务,拟定如下管理办法:
一、 总体管理原则:实验教学与开放共享并重
将本中心实验室划分为基础教学平台(主要用于教学,固定时段上课,需结合学期教师开课情况拟定对外开放时间段,此处需要注意教学实验区与本科/研究生科研培养的分时使用,尽量避免与课程冲突。)和材料分析测试共享平台(科研仪器共享区,24小时向院内教师开放),并通过校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(可选取部分应用范围广的大型仪器推出校级共享),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对以上两个平台进行统筹管理。
出于试验安全考虑,实验室对于教师和学生准入机制作以下规定:
1.准入与授权机制
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前,本科生/研究生/教师需要通过实验中心的安全考试和操作考核,由仪器负责实验员或实验室主任对准入资格进行裁定,权限初定为三类:
Level 1(基础准入):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(线上+线下),获得“入室资格”,可与指导教师/高权限同学一同进入实验室,进行实验操作观摩,可独立操作一部分简单的材料合成类仪器,Level 1主要适用于教学平台上课准入和基础性材料制备实验室。
Level 2(一般权限):针对大型仪器(如扫描电镜、X射线衍射仪、红外光谱、热重等),必须经过设备负责人(教师或实验中心人员)的一对一培训,考核合格后获得该设备的独立操作权限,适用于工作时间使用的教师和学生。
Level 3(高级权限):针对有经验专任教师、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在使用院内仪器达到一定累积机时量后(一般大于20机时),经仪器管理员确认后,可以申请高级权限,在非教学时间(包括晚上和周末时段),可以自由预约科研共享仪器。主要适用于有经验专任教师和level 2级别权限的研究生或本科生。
2. 权限解除与限制机制
实验室管理员为了仪器安全考虑,有权对实验用户(包括教师和学生)进行实验权限暂定或解除操作。本机制主要适用于个别用户使用不当、未预约使用仪器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。
二、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平台的预约和管理细则
为了满足科研的时效性和仪器价值的最大化,拟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权限下放(多人审核)来实现。
科研仪器共享区实行“初次线下申请-审核”和“后续线上自主申请”制度,本科生/研究生/教师在取得专项准入权限(level2以上)后,均可自行在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端口预约机时,由实验中心工程人员审核即可,或直接和仪器负责工程师联系预约。
1. 线上预约平台
学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和材料学院实验教学中心->材料分析测试共享平台(试行),以上两个平台均可找到本中心的共享设备

图1 校共享平台界面
通过以上两个线上平台显示共享仪器:包括仪器列表、介绍、状态(空闲/占用/维修)和仪器管理员信息(可联系相关管理员预约)。
2. 院内预约规则
院内共享设备:由各实验员负责接受预约和使用登记,每台仪器设置一个在线共享文档。
1) 对于首次申请使用的,需提出纸质申请表,经过简单level1级别的安全培训,获得准入权限,使用1-2次后,如有继续使用需求即可向管理员申请更高权限。
2) 对于已通过Level 2培训的教师或团队本科生/研究生,在多次使用均无实验仪器故障(大于20次)且实验后未造成实验中心环境污染的学生,该仪器可申请高级权限(level3),预约免审批。L2以上用户,须签订仪器使用安全责任书(学院与科研团队负责人),约定相关责任。
3) 分级审批:特殊时段(如节假日、通宵)需本中心主任或实验中心工程师线上审批(需先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纸质申请)。
3. 仪器使用费用
本实验教学中心以服务本学院师生为主,兼顾校内外用户,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,实行分级收费制度,原则上院内用户,争取做到免费使用但同时按低于学校平台的价格记账,以备后续仪器需要维修时再与用户协商费用。具体收费明细,可咨询负责工程师。
三、实验室卫生安全维护
实验室维护的核心在于“责任到人”与“数字化报修”,将维护成本一部分分摊给使用者,增强责任意识。
1. 数字化报修与反馈闭环
1)使用者发现设备故障,拍照发送给设备管理员,并说
明具体情况。
2)工程师在平台上登记仪器状态并实时更新,师生可实时查看维修进度(维修中/已完成)。
3)工程师实行电子和纸质同时记录方式,记录每一次使用的“操作人”和“时间”。如果设备人为损坏,通过日志可直接追溯到责任人,依据学校/学院的规定进行赔偿或批评教育。
2. 卫生与安全维护
1)使用结束后,使用者需在现场进行实验记录如实登记机时和使用情况。
2)退出时,需检查是否“已清理台面、已关闭水电”。实验中心人员会定期抽查,发现违规者扣除信用分,可暂停其后续预约权限一周。
3)公共区域可定期安排实验员或学生助理(本科生、研究生)进行定期清扫。
4)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安全检查,操作人员随时检查,有隐患及时上报。
3. 仪器使用问题处理办法
1)发现操作人员有违规使用仪器,导致仪器损坏者,先暂停其使用权限。联系导师和实验室管理员、实验室主任共同商量仪器维修赔偿事宜。然后视情况考虑是否恢复权限。
2)如有操作仪器不认真,经常出现故障者,可以对其权限进行降级或暂停使用权限。
3)如有未预约使用仪器者,暂停使用权限一周并通知导师批评教育。
4)如有私自带非本院人员使用仪器者,暂定使用权限两周。并引导其按流程预约。